有时候,整个社会为了达成一种平衡,必然要作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
我接受这个结果,甚至可以说平心静气。
这个案子的走向从来也不曾是我关心的,它早就偏离了我们诉求的那个目标。
只是,我想问一下,这样的结果你觉得达到了你的目的了吗?你说,没有人听你说话,所以没有办法,只能要求法律来保护你。那么现在呢?法律告诉你,你赢了,但是只是因为我不该提到你的名字,不该提到你的工作单位,仅仅如此吧?法律在今天也告诉大家我没有诽谤我没有污蔑也没有损害你的名誉,所以,那些事情也还是你做的,是吧?你也知道,就是因为这些事情,大家才谴责你的是吧?那么,现在你的官司赢了,你的律师笑了,但是你能笑吗?在今天,你想说的话,你觉得大家都听到了吗?
因为,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与忠诚无关,与爱情无关,与人性无关。
好自为之吧。
Update@2008-12-19
之前的措辞恐怕有些问题,”我接受这个结果,甚至可以说平心静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我接受一审判决出来这样结果的这个事实,甚至说我是平心静气的接受的,但是我接受事实,并不代表我对这个判决俯首帖耳! 上诉,必须的,虽然我也仍然觉得上诉恐怕不会改变什么结果,但是有些事情还是一定要做.
另外,曾经是原告的人大概会要再做一次被告,先预告一下,事情没有结束呢.
建议你把这篇日志的名字改成《在天朝》
还有,不能跟SB治气。
yep.
今天看到北京法院提交给工信部的建议书,以及判决,觉得不可接受,或者有点不可思议
张哥哥,我希望你不要再跟这件事有任何联系了.
心里有她记得她就足够了.你已经做了你所有能做的事.
我希望你在新的一年里完成你前年许下的愿望,希望你找到一个爱人,一起幸福的生活,我相信J也会这么想的.
张哥哥,祝你幸福全家健康.好人一生平安!
蝴蝶结
张哥哥,那天我看到电视里布什被臭鞋拍的画面.我笑了~
我不是嘲笑布什的狼狈.我是在为自己笑,在为我们每一位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笑.也许很多人不理解我的笑.呵呵~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想安慰你却不知道如何说出口.
一直默默关注着你的博客.可从没有留言.马上就一年了.心还是很阴霾.
有时候,太过较针不是好事.把目光往回收一收,必竟我们都是现实中的人.
记住一句话:珍惜眼前人!
谁也不可能活在过去.
我等你的好消息.还会关注你.嘻嘻~
判决是比较搞笑,其实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比较不明白的是这段话“因此,张乐奕在网络中披露王菲“婚外情”和个人信息的行为,应属预知后果的有意为之。王菲的“婚外情”、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被披露,成为网民知晓其真实身份的依据之一,引发了众多网民的批评性言论及不满情绪,乃至形成了爆发和蔓延之势。因此,张乐奕在披露王菲婚姻不忠行为的同时,披露王菲的姓名、工作单位名称、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亦构成了对王菲隐私权的侵害。”
婚外情和姓名是属于个人隐私,不能披露,也就是说我知道一个人婚外情,是坚决不能告诉任何人的,否则就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如果这样的话,似乎所有的娱乐类的报刊杂志、新闻网站都犯法了,有几个明星的感情生活和姓名没被公布过?而且可能大部分还都是编造的。为啥没人罚款呢?!
判的有点匪夷所思。是道德和法律的悲哀、是这个时代和社会的悲哀、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善良的人们的悲哀!!!!!!!!!!!!“和谐社会”,应该弘扬什么,提倡什么?!难道恶人和恶行不应该被揭露吗?!正义与邪恶的混淆!!!!!
真是,
把它写在博里真是对您的侮辱,
也不知该说什么了,
就让王八一家拿着这样的安抚费度过余生吧·
从来没有在陌生人的文字下留过言,即便是那个著名的、令我洒下无数泪水的陌生人的博客。可是,今天看了新闻,就想来这里看看。快过新年了,祝你早日回到或许轻松或许烦扰但却正常不过的生活!天朝亦在人心!
没听说畜生还需要精神抚慰的。
yes,上周刚跑到张江,呵呵。 晚上在公车的手机上读到这个新闻的,结果的确让人惊讶,的确如你所说, 社会是为了达到某种平衡。
哎…他赢了又能怎样?这里没人认为他赢了…
一? 为什么我朋友告诉我的是你上诉了…..
心平气静的接受这个结果? 那么是需要王F真人现身来接受你的道歉了? 能不能透露下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啊K…当然了,不要提真名!下次就说和王F约好bla bla…
我同意navana的留言.不过…即使你不上诉,大家也能理解,我想我们大家都还是希望你自己的生活过的平静开心.我还是觉得你不要再跟这事,跟王F这SX有任何瓜葛了.5000,买的是他的脸皮,让他得了赔偿输了所有而已. 那边有人留言了,说那个PAYPAL帐号还能不能用,大家想帮你凑这份钱?
PS.存在即合理…所以即使社会中有SB的存在,我们也必须维护这一类人? 还是非常地不能理解…就好比在我们的和谐社会中,有一群无间道,间谍在,即使知道他们会对我们的社会进行破坏活动,会有负面的各类影响,我们也还是要维护他们的权利?! 恐怕不是吧…破坏社会貌似是一种罪名?
看不懂你的话,也无法接收你的决定!我不知道你怎么想的,是不是觉得法律很难对抗?还是觉得太“麻烦”了?在过去的将近一年的等待中,你给大家的感觉是什么?官司会赢的!你考虑过姜岩是什么感受吗?考虑过其他网友们的感受吗?不要找什么借口,楼上的几位也不要找什么理解之类的话!输了就是输了,这世界小三们又多了一份嚣张的理由!这结果给人什么感觉?虎头蛇尾。。。
为姜岩而难过,为姜家而难过!他们什么都没有,你和大旗可以很快把钱给王家,那姜岩父母呢?捐款就能解决一切?谁来安慰他们?他们能接受在纪念网站刊登道歉文章吗?下次还会有这么多人支持他们吗?
诚然,官司的输赢其实并不重要,但是否上述代表着一种抗争的精神和勇气!
WF只是得到了一点钱而已,名声更臭了。连法官都认定他的婚外情是事实。
不过同意LS的意见,希望博主早日恢复正常的生活,一切都好。
“被告”败诉是必须的,但是“被告”做的事情是正义的,对得起天地。
接受不了道歉,感受姜家的刺痛,支持上诉,顶上诉!
傻逼不是别人说的,都是自证的。在王F身上体现的真是明显。
“宣判后,张乐奕代理人当庭提起上诉。 ”
那就是要上诉的,何以又“心平气和”地接受?
换了单位,不想再为此事劳神费力?
钱,无所谓,可要删文章,刊登道歉信,接受不了。
早上地铁时看到了这个消息,觉得很不可思议。
做都做了,还怕人家说么?有胆子做,没胆子面对,很孬哎。
和ax一样的看法,钱,赔一点没有关系,但是要道歉,门都没有。
哪有人做了那么不可原谅的事情,还有脸要求别人道歉的?
半夜里都不会怕的么?
支持你,希望不受这事的影响,正常生活,正常happy。
经历了今年各个事件中法律的表现,感觉只能说公道自在人心了。
老杜,盈盈
我不会那么简单就俯首帖耳的,要相信你们一直支持的人,呵呵.
BTW:
提前祝各位新年快乐! 合家美满!
看了新闻心里感觉很闷,无论什么时候始终支持你!
无论如何,我们大家都会支持你,永远的!!!
看了这个新闻发布会!http://www.chinacourt.org/zhibo/zhibo.php?zhibo_id=924
不明白为什么要让你删除姜红姐姐写的三篇文章! 不过我已作了保存,你先也保存下来以为纪念吧!
WF是不是盯着你的BK在挑刺呢.
我相信那些法官也都认真读了网站和这里所有的文章.
无论你上诉与否,我们都永远支持你!
婚外情只是一句简单批评就可以了吗??
既然判定婚外情存在,那也该让WF道歉!!!!!
k,我想上诉的结果也许改变不了什么,应该还是一样的结果,你,和我们大家都要有心理准备。唉,让人觉得窝心!!!!!!!!!!
不过,和大家一样,希望你的生活平静快乐。一直支持你。
声援一下Kamus,我始终认为你是正义的一方,在99%以上的人的心目中,你是这场官司真正的赢家!!!
公道自在人心!
支持你,现在中国真的那么道德沦丧吗?
王菲那钱能好意思拿吗?做了不敢承担,姜岩实在是太不值太不值了.
一直在关注你的博客,感觉你很有才,很好的一个男孩,只是遗憾为什么你会和岩岩分开?如果你们不会开,她的结局也许就不会如此,心痛,真的好心痛!
结果如何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都明白你在做什么,你做了什么,你是笑着站立者,他是哭着躺倒者,就让让他吧,很可怜的一个小丑不是吗?别的都不用在意了,只希望有来生,你是岩岩的爱惜者,呵护者,让她有幸福的生活!
法律不能代表什么,中国的法律更是无法代表什么,帮助了什么人,惩罚了什么人,维护了什么人,大家都看得明白的!挺你!!坚持!!
一个大男人,法院支持他的尊严只有这区区几千元,好意思判,好意思拿,那就得再给他们申请厚脸皮吉尼斯世界纪录了,这样成名更快,钱来得更方便,名声响得也更快不是吗?成全他吧,一个跳梁小丑,得到了这笔巨款,晚上睡觉指定抱着这堆钱留着哈喇子入睡,想想这样,就给了他吧!人不容易,为得到这点钱,遗臭万年,人容易吗?全世界的人都会同情他傻逼的哈哈哈!给了他吧,认了吧,他拿了这笔钱,就更证明他有多卑鄙无耻和可怜了!
支持你,张乐奕,应该上诉,也应该再起诉,
支持你,张乐奕,应该上诉,也应该再起诉,
5000,这么个数儿,对谁来说都不算什么吧?所以,这,也许本身就是对王菲的嘲讽了!
公开道歉,如果是我估计也是不能接受的!
所以,不管咋样,这件事上,继续支持你!
连公证费它也要你出….
92618 · [审判长]:三、被告张乐奕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原告王菲精神损害抚慰金五千元。 [09:22:33]
92619 · [审判长]:四、被告张乐奕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原告王菲公证费用六百八十四元。 [09:22:40]
2622 · [审判长]:案件受理费一百五十元,由被告张乐奕负担(原告王菲已预交,被告张乐奕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王菲)。
5000+684+150=5834
支持你,张!公道自在人心里.仔细看了庭审,觉得法官在用词上是支持你们的,不,应该说我们,说明他们是站在正义一边的,也说明法律不健全.至于”赔偿”,我觉得很值,不然全国人民怎么知道他们的鼎鼎大名,至于删除,简单,删啊,删了你那里的,删的了我这里的?删的了我们心里的?删掉了,斟酌一下继续发.遵纪守法嘛.道歉?应该的,法庭不是说你用了他的真名吗?你就说,对不起,下次我一定用你的化名.
王菲父亲接受记者采访:王菲正和东方谈恋爱
请看联合早报的报道:http://www.zaobao.com/special/newspapers/2008/12/21dnn081219b.shtml
12月18日,三份判决书都对王菲的婚外情表示批评。就此,王菲父亲称,任何事情都是有原因的,在王菲生病期间,姜岩和他的关系就有了裂痕;作为父亲,他对儿子的具体感情不太了解,但希望“过去的事情就过去吧。”
他还表示,王菲已搬回武圣东里,时而也住在朋友家。他已对所有的人坦承,自己正在和东方谈恋爱。至于东方,“是个很单纯的女孩,招人喜欢。两人是否结婚,目前还没跟我们提过。”
gudu Says:—-
道歉内容法院来定,说是否则如何如何..我认真看了,
赢了官司,输了天理
我想,人心自有公道。最起码,我们不会像某人如过街老鼠。
乐奕,我旗帜鲜明的支持你,你不孤独,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WF,你虽然赢得了官司,但却逃不掉天理的惩罚。JY也说过:人在做,天在看。我也相信因果报应,或早或晚。所以,请你不要再东躲西藏了,认真地享受、珍惜你现在的每一天,没事儿的时候也出来晒晒太阳,对骨骼好。
法院这么判仅仅是不想给人肉搜索一个允许的先例而已,但决不是肯定婚外情
同意“草原上的猴子”
支持张哥上诉
如果我是张哥的家人朋友,也许我会建议他不上诉了,趁早离开那些邪恶的人,过自己的生活
可我觉得,如果张哥上诉,不仅仅可以代表他自己,也可以代表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王F绝对不是和一个人,一个网站在战斗。
可以捐款支持上述么?
同意“草原上的猴子”
支持张哥上诉
如果我是张哥的家人朋友,也许我会建议他不上诉了,趁早离开那些邪恶的人,过自己的生活
可我觉得,如果张哥上诉,不仅仅可以代表他自己,也可以代表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王F绝对不是和一个人,一个网站在战斗。
可以捐款支持上诉么?
:!
还能说什么?
中午刚看过中央1的实话实说,了解了事情更多的细节,支持kamus的行为
不论输赢,不论多少罚款。
每人只捐一元,一元一票。
赞成设立账号,可见人心向背。
支持你,一如既往!!!
小张,我北京回来了。
好几天没上网,消息满天飞。,,
支持你,义无反顾。
一如既往地支持你!
支持继续上诉,让这厮永远得不到心灵安宁,看他还在这个社会怎么混!
张,圣诞快乐!
也祝岩岩姐姐圣诞快乐,今年你不再是一个人过了,许多人都陪你一起….
我们一直都在,你不在孤独,
一直关注,一直支持!
平安夜快乐!!
You might be the one person who change the social rule.
Good luck to you.
又是一个圣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