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朝阳区亚运村法院领了传票 – 王菲提请民事起诉状,告我个人、大旗网、天涯社区对其名誉侵害。呵呵,人生第一次做被告,更确切地说是人生第一次走进法院大门。
本来是昨天接到法院的电话,我几乎以为那应该是愚人节的玩笑,因为只有愚人才会这么做。。。结果今天下午我没去法院之前,京华时报的记者打来电话,问我有没有接到传票,我才很艰难地相信了原来这是真事儿。。。京华时报问我什么感觉,我说,两个字 – 可笑。记者也笑了。其实,现在想想,可笑还可能有些气愤的成分在内,我应该把感觉改成“可乐”,真的有脑子被门挤了的人存在,我笑到不行。
现在的感觉:
1. 可乐
2. 没2了,因为2都被人占了
3. 奉陪到底,我不怕麻烦,不怕事儿闹大,我还真怕事儿不闹大呢
附“民事起诉状”原文,地址信息我隐去了。
原告:王菲,男,1980年5月26日出生,无业。(地址隐去)
委托代理人:张雁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隐去)
委托代理人:董宇琼,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隐去)被告一:张乐奕,男,北飞的候鸟网站管理员(地址隐去)
被告二:北京凌云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隐去)
被告三: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隐去)案由:名誉权纠纷
诉讼请求:
1. 判令三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 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工资损失7.5万元、精神损失抚慰金6万元;
3. 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公证费用。事实和理由:
2006年2月22日原告与姜岩结婚,由于双方性格差异太大等原因,婚后感情不和,尤其是2007年6月原告患病后双方感情进一步恶化,2007年10月闹起离婚,2007年12月29日姜岩跳楼自尽。
自2008年1月10日开始三名被告分别在自己的网站北飞的候鸟(域名orionchris.cn)、大旗网(域名daqi.com)、天涯社区(域名tianya.cn)发表、登载了对原告及家人进行侮辱、诽谤的文章,如:称姜岩是被原告“逼死”的;“抵制所有跟逼死结发妻子的贱男人王菲有关的产品”;“无论怎样,我都一定会先狠狠地抽他几记响亮的耳光……在父母的羽翼下苟且的可怜虫”;“因为王家的态度,你迟迟不能下葬”。同时,将原告及家人的姓名、照片、住址以及其他身份证信息、户口本信息和工作单位等全部在被告网上非法披露。
这些行为给原告及家人的生活、工作、名誉造成极为恶劣而严重的影响;恐吓邮件不断;网上被通缉、追杀;经常遭到围攻、谩骂、威胁;因工作单位被骚扰,已被单位辞退,且其他单位也因之不敢聘用;父母住宅多次被人骚扰,门口两侧贴满诬陷恐吓标语;由于被告的文章严重失实,致使报刊、电视等多家媒体在报道姜岩死亡事件时做出了对原告极不公正的报道……
所以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在各自网站以及相关报刊、电视等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原告的损失。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王菲(签名)
2008年3月
开庭日是2008年4月17日上午9点,地点是亚运村法庭,北三环木偶剧院南边。欢迎大家捧场。
那天是我弟的生日,我说这就当送他的生日礼物了。
BTW:今天总算是把车牌上完了,拿完传票回来,怀着雀跃的心情完成了下班高峰期的三环处女秀,除了某坡起熄火一次,狂轰了一脚油门,感觉有点儿糊味儿之外,一切正常,就是脚几乎没离开过离合。。。
我晕,真的见识了什么叫贱人!!!
缺钱缺得厉害?还是想出名,反正是疯了
不知道说什么了,
想多说一句,开车要小心,不能让贱人影响心情
老王 你脑壳的确进水了
像你这种连妻子都背叛 甚至妻子死了你看都不看一眼的男人
绝对是个败类
你以为你和你的什么东方小三在一起就能够幸福嘛?
她都破坏了好多家庭 和你一起你迟早被甩吧 不信你走着瞧
至于东方你和张美然比起来
你还不合格 你做小三 只是别人眼中的鸡而已
wf怎么不把cctv加上呢,tnndx!!!
:D我想笑~真的很好笑~
可乐死我了~哈哈~~
还要求赔偿损失呢~
病的不轻~!哈哈
这个W,还真是让人开眼!!
想大骂一句,怕污了你这块地,算了。
保重!
看完起诉状原稿,结论是令人欢欣的,那就是王八蛋一直没找到工作,现在撑不住了,垂死挣扎般的跳将出来,灭哗哗哗,筒子们,我们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接下来我们要再接再厉,让那贱人永世不得翻身
kamus,我们支持你,我们一定可以胜诉
我就不是从你这里知道江岩事件的。许多人都看了江岩博客后找到你的。你仅仅是也站出来声张了正义,做了自己该做的事而已。况且,WF和DF劣迹累累,即便网民的声讨过激,那也是法不责众滴!!!
kamus,一定要打赢!!!
虽然那人在道德上理亏,但是法律这东西有时侯不好说,
所以建议还是做好充分的准备,那家伙也许是有备而来。
他是不是企图迫使你关闭“候鸟的纪念站”啊?
纪念站一定要办下去!所以,真的希望你能赢。
当然,也不要压力太大,小心谨慎些。
简直不知道怎么说原告才好了…
还是小心谨慎, 宁可多虑一点 – 实在难以想象他们会愚蠢成这样子, 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
可惜四月十七号我还没有回去, 要不一定去现场~~
好两个贱人,还嫌自己不够出名呢
如果我在北京公司,我也去现场支持你,兄弟。
跟丫陈世美死磕,不过这个法无定法的社会不知道会发生啥事儿,凡事小心!
初学开车的人,就是会习惯性的把脚放在离和上,他们以为那个可以当作刹车用。
希望你一切都好,人生就是由麻烦组成的,只是有时候多点,有时候少点。
害怕死去的人,竟然拿活着的人开刀了,“卑鄙”二字真的是为王菲量身定做的,我不禁也想起了自己,曾经被那个三雇栽赃,竟然还恶人先告状,报警了。Anyway,要保护自己,我们支持你打赢这场官司,要让媒体给WF大大的特写,让他更出名才对。
@大家
官司输赢我不在乎,别让我关闭orionchris.cn就行,如果这么判我一定上诉。
@xudan
不是把离合当刹车,而是如果不踩离合只踩刹车那就熄火了。。。一档滑行中我哪儿敢不踩着离合?
可悲! 可笑!
沒有什麽好说的了,对于这种戝人!
不想多骂一句,怕污了此地。
一个稍正常的人都覺得不可思议!
我们永远支持你! Kamus
大家一起奉陪到底吧!
无话可说。
学你说的,奉陪到底。4月17日去不了现场,就在这里支持你。密切关注ing.
Kamus, add oil, add petrol!
刚才还被气得抖的不行,稍稍平静点穷尽我所有的理解力,对这人,我还是没法理解没法理解!kamus,我们大家都会支持你到底!
2006年2月22日原告与姜岩结婚,由于双方性格差异太大等原因,婚后感情不和,尤其是2007年6月原告患病后双方感情进一步恶化,2007年10月闹起离婚,2007年12月29日姜岩跳楼自尽。
—上述事实没有提及原告第三者问题,给人以和被告有关的误导。
自2008年1月10日开始三名被告分别在自己的网站北飞的候鸟(域名orionchris.cn)、大旗网(域名daqi.com)、天涯社区(域名tianya.cn)发表、登载了对原告及家人进行侮辱、诽谤的文章,如:称姜岩是被原告“逼死”的;“抵制所有跟逼死结发妻子的贱男人王菲有关的产品”;“无论怎样,我都一定会先狠狠地抽他几记响亮的耳光……在父母的羽翼下苟且的可怜虫”;“因为王家的态度,你迟迟不能下葬”。
—举证不清楚,且被告无恶意传播意图,不构成名誉侵权
同时,将原告及家人的姓名、照片、住址以及其他身份证信息、户口本信息和工作单位等全部在被告网上非法披露。
—无证据表明上述行为是被告造成,且信息真假不确定。
这些行为给原告及家人的生活、工作、名誉造成极为恶劣而严重的影响;恐吓邮件不断;网上被通缉、追杀;经常遭到围攻、谩骂、威胁;
—无证据表明上述行为是被告造成,且信息真假不确定。
因工作单位被骚扰,已被单位辞退,且其他单位也因之不敢聘用;父母住宅多次被人骚扰,门口两侧贴满诬陷恐吓标语;
—原告是主动辞职,和被告无关,有盛世公司证明。至于其他单位是否聘用,和被告无关。
由于被告的文章严重失实,致使报刊、电视等多家媒体在报道姜岩死亡事件时做出了对原告极不公正的报道
—希望原告举证说明哪些地方是被告行为?哪些地方失实?
做好充分准备,找个好律师。将工作安排好,别让其扰乱你的工作。真怀疑你的原告是在为自己炒做,好象用的是娱乐圈的手法。唉,现在的人呀,实在是浮躁,都怕自己不火。:D
这个是愚人节前后,防火、防盗、防被骗啊
有句老话讲得好:“恶人先告状!”
要是法院传票不是玩笑,那原告这个人就彻头彻尾的是个笑话。
脑子有问题。一般智商75以上的人,就麻溜找个旮旯躲起来。
原告大概很喜欢被关注,饥渴到自己找骂。
实在是匪夷所思。
同nickname,嘻~
哈哈,楼上你好~
你在北京不?要在就去现场吧,顺便把我也代表了~ 😉
kamus Says:
April 2nd, 2008 at 11:32 pm [ Quote ]
@大家
官司输赢我不在乎,别让我关闭orionchris.cn就行,如果这么判我一定上诉。
kamus
orionchris.cn是我们大家的,不是你个人的!
谁说要关闭必须公投!!!
kamus,一个小建议
http://orionchris.cn/是不是做一下网站备案呀,避免节外生枝。
原告有备而来,你也得有备而去。请个好律师,让他帮你准备。律师费的事,要不我们大家再凑凑!
还有,千万千万注意了,开车注意安全,新手呢!草脚呢!
在市区开车,能不用离合吗?经常开开停停的,我也常是半离合状态,很正常!
来而不往非礼也,对于这种无知小人要战斗到底。不妨大家一起出律师费,找最好的律师,我们一起战斗!
@热心人
昨天收到传票,我就开始申请ICP备案了。
虽然很好笑,但也不能掉以轻心,法院是讲程序讲证据的,不要以为这是有理的事情就不管它,有理要让法院知道。一定要找律师,这个也不需要多好的律师,因为案情并不复杂,取证也容易。本案关键之处是你们发表的言论是不是事实,只要是事实那就不构成诽谤。另外就他所引用的你们的话来看也构不成侮辱。而且他必须证明后来引发的所谓骚扰与你们有直接关联,这个比较难。
建议在法庭上追究王家的责任,把姜岩死前的短信和通话记录都调出来做公证。支持你反诉王家!!!!!
正义一方一定会战胜的
那肮脏的、无耻的WF以及他一家
还有DF以及DF一家毁于自己的手吧~~
世界不能让这样于道德不顾的J男J女蛮横无理下去
我们支持你~~~
加油!!!
上帝保佑你~~
我们支持你!要是诉讼费不够我们都可以帮你出的!发个卡号或者qq吧,这点忙都不帮,光在嘴里支持有什么用!
王比3377差远了,人家躲着不出来,关注度越来越下降,这个王是唯恐不出名阿,正好,让全国人们都评评理,看看不要脸的丈夫与下三是怎么把一个好女孩逼上不归路的!!
其实这件事情上,你也是需要谴责的人之一。公众总是被情绪引导,但公众的行为,往往缺乏适当的尺度控制。感情问题,本来是两个人床上门里的事情,硬要为这种问题套上道德框架,并且承担舆论审判,未必合理。 你扮演了一个道德制高点上的评判者的身份,但事实上,你无此权力。
楼上匿名的那位,跑来这里说这种话有意思吗?法庭上见好了。
嗯,忘记了,法庭上不可以匿名哦。难怪不想等到 4 月 17 号了。。。
那个匿名的家伙,你脑子是不是也进了水?你有没有好好看过整个事件的经过?你算什么东西?你咋不去大旗、天涯说啊?骂你都嫌累
Kamus,能否修改网站注册人?把我们群的人都加上,让wf告好了。
如果不能修改,就把我汇的钱算作网站费用,我就是网站事实合伙人,告我好了。
支持楼主及楼上的想法。。把我们一起算上,天南海北。。告死他。。爷就不信了。。
王菲是不是认为赢了官司以后带着判决书就好找工作了啊!:D
王吠一定得了精神分裂症!别理他个250的,大家支持你!
我看到新闻之后笑了,好啊,就怕他不折腾呢
以后他工作好找,肯定好找,当个梅毒特效药的代言人什么的,广告是肯定表想做了
kamus,一定要请个律师,法律上的手续很多、很繁杂的。不值得为这个家伙浪费精力。不要担心钱的问题,大家可以募捐,奉陪到底!
这事儿没完,支持奉陪到底,然后反告他诬告!
如果说原先这事只是过几年就让大家给忘了的话,现在让大家一辈子都忘不掉,一辈子没有雇主愿意雇佣王这个脑子被门板夹坏的家伙!
说到募捐的话算我一个
最近忙晕,刚在新浪看见传票事。
百事可乐不仿改个名字:此事可乐,销路不愁了。见过坏的人,没见过这么坏的人。
有什么需要大家做的?
无语,如今的社会怎么了?道德底线一再降低,但总不能黑白不分呀!王菲一家人真有点现代流氓的味道!正义永存 !17日可以去法庭旁听吗?支持正义!
大家支持!!
LZ,支持你!WF、DF这对贱人还有脸再出来丢人!17号请假去旁听,如果WF贱人出庭,用白眼瞪死用眼光BS死这贱人!!!
支持KAMUS.
开车注意安全, 拐弯的时候慢点.
关注此事,17号捧场了!为我们的生活多一片净土,多一点正义!
募捐也算我一个,总之,你不是一个人,我们与你同在!
希望我们中间懂法律程序的人可以帮到你。
当然,开车注意安全,慢点儿:)
支持你啊,17号,我争取请假去现场。
能去现场的筒子,咱们是不是弄个标语啥的?在法庭外候着丫!
很高兴你买了福克斯,我曾经在福特工作多年,一直关注姜岩事件,无条件支持你!打赢这场官司!
要看有没有造成王菲什么后果。
辞职是他自愿、公司先令他们反省的。
对这个事情列,我来说说哟.
1:wf家给姜岩的短信之类的,可以在法庭上要求去查的,各大通信公司以及公安局以及国安局应该是能看到内容的.不过流程复杂点,但是应该是有的.
2:找个律师吧,法律上的东西,有律师会好很多的.
姜岩自尽当天与王父的通话记录和短信内容,一般取证比较困难,但付诸法律又当题外。
无条件支持kamus
在某些时候,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标准。
对某些人来说,应该把他送上道德的审判台!
1.最后发的短信的事情,可能有难度,因为之前别人跟我们借钱就是没有借条只有短信的,没有保存,我打到移动,他们保存期限好像很短。必要的是肯定要公安机关出面,但是要保证移动还保存了才可以吧?(或者可以恢复手机内容?)
2.那个人真是够无耻的,无所谓谁来误导谁,至少我是认为我是在通过各个途径来看,如果他觉得受够了委屈,他完全可以举证事实并非我们所看到的啊。但是无论是报纸,还是网站,还有电视,都没有见他站出来反驳啊。不说话就代表默认了,干吗现在又出来索赔?还真是不怕被大家一直记恨着。
3.支持你。。。一直。。。支持所有支持应该对存续婚姻忠诚的人。感情没有了,可以离婚,但是总不能把婚姻存续中的背叛当理来说。。。
对了,问你一下:orionchris是什么意思,它代表着什么?(希望快快回复)
我发现WF真是疯了,脑袋彻底坏掉了,精神上彻底崩溃了.
满口谎言的wf:
2006年2月22日原告与姜岩结婚,由于双方性格差异太大等原因,婚后感情不和,尤其是2007年6月原告患病后双方感情进一步恶化,2007年10月闹起离婚,2007年12月29日姜岩跳楼自尽。
“性格差异太大”,干吗还结婚,又不是刚认识的。
“尤其是2007年6月原告患病后双方感情进一步恶化”,没良心啊,你患病jy那么照顾你,你们还感情进一步恶化?
“2007年10月闹起离婚”,原因到底是什么啊,是你离家出走吧,你干吗去了能说说吗。
对不起,kamus,在你的博克上发泄了愤怒。
支持你,但还是要做好准备,迎战这种无耻之徒。
我想知道,法院开庭可以旁听么?
我想请假去旁听
一遍遍的读着你最早写的YY的小记,今天又看了姐姐写的YY去世晚上发生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总有有揪心的痛,我也是为人母,知道孩子在父母心中的重要性,当王菲及家人一步步的把Y推向生命的尽头时,你知道你们的作用是什么吗?是导火索,YY的这一跃,我想在那时可能会有许多的人都无法承受心里之痛,你们给他的只有为你儿子的解脱,一个人不能只为自己的幸福去快乐 ,还要为家负责任,你的幸福是建立在她人的无尽的痛苦之上的。YY走了,但王菲你会快乐吗?有一天你当了父亲,你的孩子问你今天发生的一切时你如何回答,或者说当有一天你的孩子经历了YY所经历的事情时,你有何想?也真希望能在哪天有许多正义者陪你上法庭,这将是道德的一场审视。
如果说岩的离去,WF的无耻让我觉得除了心痛就是心寒,你的存在让我感到一些暖意,这个世界并非都是那么冷酷龌龊。支持你!无条件的支持你!
哥们,支持你,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就提出来,大家会尽力帮忙的,准备17号去旁听,我的手机号是13366466087
支持这个:那些事 Says:
April 3rd, 2008 at 2:16 pm [ Quote ]
1.最后发的短信的事情,可能有难度,因为之前别人跟我们借钱就是没有借条只有短信的,没有保存,我打到移动,他们保存期限好像很短。必要的是肯定要公安机关出面,但是要保证移动还保存了才可以吧?(或者可以恢复手机内容?)
2.那个人真是够无耻的,无所谓谁来误导谁,至少我是认为我是在通过各个途径来看,如果他觉得受够了委屈,他完全可以举证事实并非我们所看到的啊。但是无论是报纸,还是网站,还有电视,都没有见他站出来反驳啊。不说话就代表默认了,干吗现在又出来索赔?还真是不怕被大家一直记恨着。
3.支持你。。。一直。。。支持所有支持应该对存续婚姻忠诚的人。感情没有了,可以离婚,但是总不能把婚姻存续中的背叛当理来说。。。
哥们,不用怕,你后面有更多有良心的人在支持你,有什么困难大家会帮你的
要去现场声援
几乎天天看你的网站,关注岩的事,没有岩的消息就看看你的游记,或者是你写的有关数据库的文章(我以前的专业),今天看到这篇文章,好气愤!
Kamus 你要知道你后面有很多人都在支持你!我们都无条件的支持你!!!
那疯狗没工作闲的没事出来咬人,不让别人好过。 K 可是得忙上加忙了,哎!
心里很难过,一早就知道岩姐姐的事件,去过天涯、去过她MSN的博客、关于她的悼念网站。当然,还来到了这里!
一直以来,无论在关于这个事件的任何一个地方,都想说点什么、留点什么,可,对于一个24岁的女子,我能感受到、能表达出来的言语是这么的无力!于是,选择沉默,而铭记于心!
今天,在163上面看到有关这件事的相关报道。真的觉得姓王的,真是良心泯灭。当事情,好不容易慢慢的冲淡了岩姐姐在家人、朋友、公众决绝离去的痛苦时。他,却再一次,把我们大众结疤的伤口残忍的撕开,痛!!!
难以置信,姓王的,心是什么构造的。岩姐姐活着的时候不好好爱惜她也就算了。死了,还不让她落土为安。到现在事情已算告一段落,还要重新把事情翻出来去宣扬,贱人一名!我自觉得我算是高素质的人,可是对他,却真的无法冷静对待,所以,骂人的第一次送给他了!呸……
Kamus,对于你对岩姐姐所做的一切,我们都看到,也感受得到。公道自在人心!人在做,天是在看的….我一直是相信!坚信!!
很遗憾,我在广州,不能去北京看审。但,一直会关注这个事件的进展情况!
也许,你4月17号可以保持更新,让我们可以知道最新的消息。
可以吗?
非常感谢!!
K,多多保重身体,开车注意安全。为这人渣付出啥都不值得。
好想去北京啊!好想去旁听!即使去不了,在心里我们也是与你一起站在被告席上的。为你加油!
一定要请个律师,不能影响工作啊,那无业游民可有的是时间。
还忘了句,请律师的费用大家会一起解决的。节衣缩食我也咽不下这口气,可怜的岩岩希望你不要看到这一幕:(安息吧安息吧!
王菲無恥到這種人神共憤的地步,真找不到貼切的文字來罵這個東西. 不怕他告,我們會一直關注,無限支持.
公道自在人心~我们都挺你,LY.
公道自在人心,但仍然希望能够认真准备法律上的事情。至少打赢了官司更让人欣慰。
我支持,請最好的律師,反告他.
支持KAMUS兄,从容应战,胜利后还要乘胜追击。KING在非洲等待胜利的消息,这也是我们的胜利。
一直關注,沒有停止过。
本來对于这样的人(不配是人),早就心凉透了,可今天他可能怕自己还不够丑吧?還要跑出來乱叫。沒有良心也算了,沒有道德我们也都知道了,可還要这么卑鄙,无耻!!只能说是人世的悲哀啊。
KAMUS,你的存在和所做出的一切我们感到无比溫暖和美好!
我们将永远支持下去!!
有需要的,我们能做到的请尽管说。
呵呵,真是贼喊捉贼啊,太好笑的W了。
不过这也告诉我们这些网民,这年头在网上说话真要小心了,不然你会被告的,o(∩_∩)o…哈哈。
如果可以的话,请允许我在此骂一下王菲,真TM的SB。
告吧,最好连我们网民一起告吧。
我理解人有鬼迷心窍的时候
也理解鬼迷心窍后会伤害人
甚至理解当伤害超出预料对别人成为灾难后会恐慌,逃避甚至推卸责任。
但是不理解某人自始至终心里没闪过伤心与愧疚。
我真是不想把wf认为成良心完全泯灭的人,事情过去之后,想到姜岩他能有一丝的难过和歉疚,大家不至于这么绝望—这人彻底没救了
象上面朋友所说的,wf让大家彻底心凉的时候, 幸亏有kamus让大家感受到温暖
一个人,不知道自己犯的错,永远把责任推卸在别人身上,真是愚昧至极.老婆殉情,这是事实,方式之让人痛心,这也是事实.先不论你们现在有没有感情,至少,曾经有吧?至少她也是你辛苦追回来娶进门的吧?人家都已经为你殉情了,你TMD如果是个人,就应该好好地跪在岩的父母面前认错.事发之后,但凡有点忏悔之意,但凡有点羞愧之心,也不会引起大家如此群起而哄之.我真想知道这垃圾真的是吃饭长大的吗?小时候喝的是人奶吗?顺便问一下N层楼前的那个匿名用户:如果说感情婚姻是两夫妻的事,如果说这只是两人床上门里的事,那WF的父母掺合进来干什么呢?短信发了又发,电话打了又打,干什么呀?那时候怎么不说只是两个人床上门里的事了呢?这个世界需要正义的,难道岩在生前一个人被一家人集体背叛,这也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吗?WF当着妻子的面和别人在网上和别人打情骂俏,一声不吭的卷款离家,这是冷暴力,你懂吗?精神上摧残比肉体催残更容易令人崩溃.如果说丈夫对自己的妻子进行殴打至死,也只是两个人床上门里的事吗?你们只注意了肉体的催残,从不知道精神催残更象个魔鬼.Kamus,支持你,打个漂亮的官司回来,让那家伙臭的程度更上一层楼!
果然是没有最贱,只有更贱
贱无止境的烂人王菲, 又挑战了我能承受的极限…….
Kamus我们支持你,能不能去旁听呢?
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支持你
博主我坚持支持你!
要捐款说一声!
一定要请好律师!
王家真是贱中之贱!
还真有这么溅的人?支持兄弟!!!
法院不是什么玩意儿!缺德!
我谨代表天涯广大网友筒子支持你!!!!!!!!
转自谢阳律师博客 Blog.sina.com.cn/citlaw
《史上最不智的起诉》
这是我见到的最不智的起诉。不知道是谁建议王菲作这样一个诉讼?不管是家人也好还是律师也好,这很不智。今天这个社会,热点问题曾出不穷,谁有闲心老去关注一件事?为什么要重新挑起社会公众的兴趣?仅就这一点而言,已经注定“败诉”。我说的这个败诉不是指判决上的败诉,而是实际得失上的败诉。
如果是过气的明星,如果是那些人老珠黄的演员,炒作还是有些意义的。但王菲也不是这个行业里的,他明明可以等一切平息下来,但是他怎么这么熬不住呢?呵呵。
告网站?也不想想网站是干什么的,网站是媒体,媒体最喜欢话题了,十三万算什么?全当广告费了!网菲,你知道这个话题的点击率给天涯网站带来的收益有多少吗?
我注意到王菲只在起诉书中针对侮辱和隐私泄露,而回避了第三者问题,想来也是心虚吧。
支持你,无论结果如何丢人的都是WF他自己!
顶谢阳律师的话! 姑且不论判决如何,实际得失上已经败诉。几个月找不到工作终于憋不住了吧,这样出来丢人现眼的难道就能扭转乾坤?要恢复名誉?只怕这一闹一辈子也恢复不了了。呵呵,不过我们平淡的生活也太枯燥,就让这人出来让我们乐一乐吧。为他生气实在无谓,想想我们也可以做点什么吧!
实在难过啊不在北京,要不就能和大家一起亲临助阵了。不知道当天会去的朋友们想做点什么?如果当天去的人不少,我们放个大字报如何?我们不吵也不闹,就写个 “邪恶的世界里还有正义 —支持LY ”。不知道是否可行?(借用某网友的好名字啦 )
无论如何,全力支持kamus!
贱人怎么不去告CCTV,分明是欺软怕硬之鼠辈。
让他告好了,不是让天下人看笑话么?
看来是没钱买米吃,出来乞讨了。
看来这位w同学要进军娱乐圈啊,这是炒作吗!!
支持Kamus,也正是捍卫我们自己心中的理想与信念!
心中有股怒火。。。。
赶紧找律师,大家也想办法。我太远了。需要捐款务必说一声。
勇敢面对,不要怕,我们大家都支持你!
不知羞耻还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让人憎恶!
清明还没过。是想以身说明人至贱无敌吧。
起诉状断章取义。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胆小怕事,缩头缩尾。半点责任不肯或者说不敢承担。完全不念旧情。
现在还以一副无辜柔弱受害的样子寄予法律妄给以明是要精神补偿正其名誉实际还不是金钱至上。
感慨的是,他事情都能做到这个地步,还知道有名誉这一说。简直8荣8耻。
看来是应该叫做狗急了跳墙。
KAMUS !!想你等必将以三千千万正气,将那斯震的魂飞魄散!
也让众人太平安宁。
顺便代表我一下
愤怒啊~我很少这么愤怒的!!!
这变相的是连死人都不放过!!!哪里侵权了,还不是自己干的龌龊事儿!!!
今天清明,我们集体给你老王全家送花!!!
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笑口常开笑天下可笑之人
寒山拾得忍耐歌
稽首文殊,寒山之士;南无普贤,拾得定是。
寒山子问拾得曰:
世间有人、打我、骂我、辱我、吓我、骗我、谤我、轻我、虐我、非笑我,以及不堪我,如何处置乎?
拾得对曰:
只是忍他、教他、畏他、避他、让他、谦逊他、莫睬他、一味由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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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逝去的人安息,让世间的人坦然,要对得起自己的心
是的,青瓷花一朵 说的对
如果诉讼费不够,发个卡号或者QQ
我们身不在北京,但这点忙还是帮得上的
不多说什么了,省得叫人当证据了.
支持你!Kamus.
一定找个好律师!
转天涯网友“大漠油条直”的建议,可以参考:
1、张乐奕是被告,在原告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事实的存在之前,一切,你可以保持沉默而拒绝回答。即使是被法官询问,只要王F没有证据的事情,你一概SAY NO。切记!
2、王想赢这个官司,必须就以下几个问题进行举证,第一:侵权事实的存在。刚才去看了看你的网站,里面有许多转载的内容,你对转载的内容不必负责,王F 诉状中所称的言论,只要不是你张乐奕说出来的,那么你不必负责,如果是别的ID透露出来的或说出来的,那么,你就让王F举证证明,那个ID是你,否则,一切跟你没有关系。
第二,损害结果的存在。王被公司辞退的事情,你可以在网络上找找那家公司当时的公告,看看公告里说的是WF自己主动辞职还是公司辞退。 WF说工资损失,你得让WF拿出证据来证明,他确实损失了这么些工资。比如说吧,如果WF说他月入八千,OK,让他拿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来,拿不出来,月入就是二千以下,明白吗?还有WF说他求职遇阻,那你就让WF拿出证据来证明,他找工作的时候,人家是因为看了你的网站才不要他的,如果拿不出这个证据,赔他个鸟毛。
第三,损害结果与侵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前面两个问题,王F的律师都提供了有效的证据证明了,那么,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王F必须证明他受到的损害,与侵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你没有必要对这个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让WF举证。
作者:大漠油条直 回复日期:2008-4-4 15:59:00
也不知道张乐奕能不能看到这个帖子,给他一点建议,也许能帮到他。
1、张乐奕是被告,在原告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事实的存在之前,一切,你可以保持沉默而拒绝回答。即使是被法官询问,只要王F没有证据的事情,你一概SAY NO。切记!
2、王想赢这个官司,必须就以下几个问题进行举证,第一:侵权事实的存在。刚才去看了看你的网站,里面有许多转载的内容,你对转载的内容不必负责,王F 诉状中所称的言论,只要不是你张乐奕说出来的,那么你不必负责,如果是别的ID透露出来的或说出来的,那么,你就让王F举证证明,那个ID是你,否则,一切跟你没有关系。
第二,损害结果的存在。王被公司辞退的事情,你可以在网络上找找那家公司当时的公告,看看公告里说的是WF自己主动辞职还是公司辞退。 WF说工资损失,你得让WF拿出证据来证明,他确实损失了这么些工资。比如说吧,如果WF说他月入八千,OK,让他拿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来,拿不出来,月入就是二千以下,明白吗?还有WF说他求职遇阻,那你就让WF拿出证据来证明,他找工作的时候,人家是因为看了你的网站才不要他的,如果拿不出这个证据,赔他个鸟毛。
第三,损害结果与侵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前面两个问题,王F的律师都提供了有效的证据证明了,那么,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王F必须证明他受到的损害,与侵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你没有必要对这个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让WF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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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这个!
另外,是主动辞职的。盛世长城公司当初发的公告上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就是“两人(王、东方)主动提出辞呈,予以批准”。
链接如下:http://x.bbs.sina.com.cn/forum/pic/49bb29b90104senz
把你的文章转发在天涯情感天地了,
有很多热心网友在那里提意见,
怕你看不到,
来转贴下网址。2008最可笑的笑话——姜岩后续事件:王菲起诉天涯社区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eeling/1/871324.shtml
还有,时至清明了,希望姜岩jj在天堂一切安好
wf还嫌自己不够风光哪?本来近期因为LS事件有点淡忘他了,他又跳出来了。。。恶心死我。。。
博主一定要顶住~~~
我们会支持你的,加油啊.我们一定要打赢!!!
赢你mlgb阿~~~
你要是赢了世间所有的男人女人就包抄了你全家~!
那凉快那待着把~~~
臭石头扔进公共厕所——引起民愤
都想不出来用什么骂你了,垃圾~~~
死tm一边去吧~~~
支持!!现在的社会就是缺乏正义.
哈哈哈哈,这件事情真是最大的笑话了哦.不得不承认 WF的噱头,能为不能为之事情,他娃有点气魄也. 哎呀,本来都过老的事情还要借死去的JJ的名义来搞点事情真是对死者的最大不敬. 这个崽儿没得意思的不是个男人,早点TJ老算老哦.
内男的怎么还不去死啊?还告你?他脑子被驴踢了是吧?那个J东方和他还有脸活在世上,真是奇怪。。。。。
J姐姐都被他逼死了,他还那么恶心。
该案是否属于公开庭审
如果是
那天我也去
帅哥,今天早上跟上司请年假了,时差,明天才能知道是否批假。好紧张。担心的是挤不进去,或者法庭限制旁听人数。哎,估计原告不敢出席了,我带些鸡蛋啊,榴莲啊,香蕉皮啊什么的。
:! 终于领教什么叫“没有最贱只有更贱”了 。。。。。。。
支持Kamus
支持Kamus
BS 那SB
加油!
支持kamus,鄙视小三,鄙视把某些人把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
这个可以被评为2008网络最不可思议之事。
辛酸,辛苦,版主自己心态很好。4.17我不能到北京,但是时刻关注时间进展。
支持你,老弟,工作上有我呢还有刘勇呢等等
现在地律师也有搞事的,为了挣钱,总希望打官司的人越多越好。一有机会,就挑动当事人打官司。
看来老王家嫌大家宣传的还不够,他们嫌知名度还不够高啊。那就继续吧。他们继续兽行,我们继续讨伐!
你知道的啦 我定会捧场~我爱凑这热闹~不知道会不会恐怖事件发生 我要带好拍摄工具 等待WF被XXOOXXOOXXOO 这个要不要起诉我呢~神经病的脑子果然是不可控的~
顺便暴露下K的行踪 哈哈 以引起轰动 轰动性支持 K在玩WOW 2区服务器 轻风之语 ID为 盖尔 欢迎来访 如人不在 可查找ID 蜜泛
今天。
从凌晨开始等待。
靜候佳音
k,我们支持你!!!看斯人怎么收场~
2008年4月17日的上午10点…等待结果…默默支持
今天。留名以示支持你! 等你的好消息!
刚刚浏览eygle才知道,原来就在今天!
祝你好运!
都这回儿了,怎么还没有更新啊!
不知道昨天的结果是如何,但是我祝你好运。
不管真正的内幕是什么,人在做,天在看,骗的了别人,骗不了自己,
良心的谴责永远都是一座无形的监狱。
支持你,老同学!!
把自己妻子逼死的人,绝对不是男人,也不可能是人,那就和禽兽没两样了
支持你张乐奕,kaums
我诅咒性王的一辈子打光棍
Kamus我们支持你
Gan
kamus, 不好意思,刚看到这个消息,那天的开庭结果怎么样?我很想知道,还有复审吗?一定去听听,不知道法庭上能不能维持正义。
从群上了解了你的消息,不知道现在如何了,只是支持你!
世上为失爱而自杀的女人太多了,不要太宠爱一个了。
如果能在人大上把道德设个底线上法律,那才真有本事。